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
专业代码:560202
二、入学要求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基本修业年限
以三年为主,可以根据学生灵活学习需求合理、弹性安排学习时间。
四、职业面向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 所属专业类 (代码) | 对应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 |
新闻传播大类(56) |
广播影视类(5602) |
新闻和出版业(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87) |
文艺创作与编导人员 (2-09-01)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 (4-13-01) 其他教学人员 (2-08-99) |
电视编导、摄影摄像师、后期剪辑师、 媒介专员 |
表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毕业生就业职业面向领域及主要工作岗位群
五、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特点,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媒体业务工作一线岗位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从事电视节目实际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关技能和基本能力,使毕业生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实践能力更加突出,同时还具有根据实践继续学习的能力,面向电视领域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知识和能力方面达到以下要求。
(1)素质目标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
2.崇尚宪法、遵法守纪、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尊重生命、热爱劳动,履行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
3.具有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工匠精神、创新思维;
4.勇于奋斗、乐观向上,具有自我管理能力、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一两项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
6.具有一定的信息意识、传播知识以及广播的基本知识,具具有电视编辑、制作、编辑、电视专题片创作知识。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2)知识目标
1.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
2.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
3.具有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能够形成一两项艺术特长或爱好;
4.具有一定的电视编辑、制作能力;
5.具有一定的电视编辑、应变能力;
6.具有较强的政策、形势分析能力和现象、事态的洞察能力;具有英语阅读、写作及交谈能力;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影视及相关行业新知识的自学能力;
7.熟悉文艺活动策划组织指导的基本方法;
8.了解艺术学及其它艺术门类基础知识。
(3)能力目标
1.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3.具有较好的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表格、图像等的基础能力以及艺术专业学习与实践中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电视编辑、制作、编辑、电视专题片创作知识;
5.具有电视节目编导及策划能力;
6.熟悉电视节目制作过程中的各个流程和艺术方面的要求;
7.具有文艺活动组织、策划、实施能力;
8.具有一定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等专业拓展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课程设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1.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将思想政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并将党史国史、劳动教育、大学语文、信息技术、公共外语、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教育、职业素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列入必修课或选修课。
2. 专业(技能)课程
一般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并涵盖有关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包括以下主要教学内容:
(1)专业基础课程
包括广播电视编导、AE、摄影基础、广播电视艺术、AFFTER EFFECT等。
(2)专业核心课程
包括视听语言、摄影艺术学、摄像基础、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策划与数码修图等。
(3)专业拓展课程
包括其它艺术门类作品赏析、主持人栏目创意策划、公关策划、栏目策划、影视作品策划、影视作品剪辑、文化产业概论、艺术活动组织策划与案例分析等,专业拓展课程可以依据区域文化事业、产业结构进行适当调整。